您好!欢迎访问陕西中润检测有限公司网站!
案例展示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 案例展示
案例展示 案例展示

白水县天马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所属分类:案例展示    发布时间: 2021-06-28    作者:admin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白水县天马加油站

项目名称

白水县天马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林皋镇加录沟

项目简介及评价范围

 

项目简介:白水县天马加油站成立于2009331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林皋镇加录沟,法定代表人鱼武斌。该加油站站房面积140m2,罩棚面积480m2;设加油机4台,2台单枪汽油加油机,2台单枪柴油加油机;设SF储油罐4个,其中设30m3汽油储罐2个、30m3柴油储罐2个,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3.0.9条,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油罐区(30m3汽油储罐2个、30m3柴油储罐2)、加油区(4台加油机)、卸油区;公辅设施:站房(营业室、值班室、财务)、卫生间、供配电、给排水等。

现场调查人员

张丽华、刘李夕

调查时间

20200926

采样人员

张丽华、刘李夕

采样时间

2020092629

分析人员

王茜茜、杨丹丹、艾健健、李艳

分析时间

20200928日、29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本项目在正产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噪声等,重点检测评价因子为溶剂汽油、苯系物。

检测结果:加油区劳动者接触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加油区劳动者接触空气中溶剂汽油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值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加油区劳动者接触的噪声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限值要求;非噪声工作场所营业厅、站长办公室的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级设计要求。

风险类别与建议

风险类别:用人单位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中“机动车燃油零售”业,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从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共提出10条补充措施建议。

 

相关案例推荐 相关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