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白水县农机加油站 |
||
项目名称 |
白水县农机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地点 |
白水县南井头村 |
||
项目简介及评价范围
|
项目简介:白水县农机加油站始建于1992年,总占地面积761m2,公司类型属个人独资企业,加油站地址位于白水县南井头村,与白水县农机监理站相邻。站区北侧为农机监理站二层办公楼和门房,南侧为民居,西侧为农机监理站的一层车库和办公室,西北侧为农机监理站锅炉房,东侧为村道。站区出入口紧邻东侧村道设置。该站安装4台加油机(3台单枪汽油加油机和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加油机类型为自吸式税控加油机;3个30m3单层油罐(2个汽油罐和1个柴油罐),设置有防渗罐池。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现有职工8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通过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油罐区、加油岛;公辅设施:站房、供配电、给排水等。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诗涵、刘李夕 |
调查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 |
采样人员 |
王诗涵、刘李夕 |
采样时间 |
2020年09月23~25日 |
分析人员 |
王茜茜、杨丹丹、艾健健、李艳 |
分析时间 |
2020年09月28日 |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本项目在正产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噪声等,重点检测评价因子为溶剂汽油、苯系物。 检测结果:加油区劳动者接触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加油区劳动者接触空气中溶剂汽油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值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加油区劳动者接触的噪声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限值要求;非噪声工作场所营业厅、站长办公室的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级设计要求。 |
||
风险类别与建议 |
风险类别:用人单位属于“批发和零售业”中“机动车燃油零售”业,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从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共提出7条补充措施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