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石油化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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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杨庄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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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锅炉烟气排放提标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简介: 延安石油化工厂动力车间现有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四台,全部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公司制造,其中三台锅炉2009年投运,一台2013年投运。供热工程供给全厂生产所需的3.5MPa蒸汽。正常运行时,开三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发改能源[2014]2093号,《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2年—2020年)的要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或接近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环保改造。 目前动力车间的4×75t/h锅炉烟气脱硫采用炉内喷钙技术,脱硝采用SNCR技术,除尘采用电除尘技术,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指标满足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执行烟尘≤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标准。根据陕西省2018年12月29日印发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要求,陕北地区城市建成区在用燃煤锅炉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 根据2018年全年污染物排放浓度情况可以看出,烟尘排放浓度平均为13~2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为100~17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为156.35~198.44mg/m3。新标准执行后,动力车间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要求。因此,改造是必要且迫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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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谢柳萍、李金阳 |
调查时间 |
2020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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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谢柳萍、李金阳 |
采样时间 |
2021年1月12-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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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氨、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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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应加强防尘工作。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继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常开启通风系统、除尘器等防护设施,接触粉尘人员正确佩戴好防尘口罩。 (2)应加强防噪声工作。建议接触噪声的人员在不影响正常生产情况下均应正确佩戴好防噪耳塞。在生产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切实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加强督促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等有效降噪个人防护用品;对噪音较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从一定程度上降低设备产生噪声。 (3)应加强防毒工作。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继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接触化学毒物的人员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4)应加强防暑工作。建设单位夏季工作环境温度较高,涉及到的岗位人员应注意防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