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富宁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
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133号,2017年11月20日),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府谷县富宁工贸有限公司已组织..对该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现场验收,我公司.终编制完成了《府谷县富宁工贸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予以全文公示。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共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府谷县富宁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府谷县三道沟镇开峁村
电子邮箱:269224164@qq.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S7cwHlQMwYoH8paBwbg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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