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太白县CNG汽车加气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
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133号,2017年11月20日),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组织..对该公司太白县CNG汽车加气站项目配套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现场验收,我公司.终编制完成了《太白县CNG汽车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予以全文公示。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共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梅湾村(姜眉公路以北,地址队以西)
电子邮箱:2928486899@qq.co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zb3s1pah08Uu3dJr1Q4jg
提取码:rt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