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陕西恒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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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东王村三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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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陕西恒石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简介: 陕西恒石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东王村三队,成立于2013年06月09日。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其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现有120m3/h搅拌生产线两条,混凝土运输车20辆,46米、50米泵车各1台及地泵等设备,年生产能力50万方。 用人单位现有员工58人,其中管理人员8名,后勤人员2名,经营部人员2人,门位2人,其余均为站内生产人员,共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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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丽华、李金阳 |
调查时间 |
202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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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李金阳、曹昌健、张丽华 |
采样时间 |
20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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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矽尘、水泥粉尘、工频电场、水泥粉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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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对一线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及周期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中的相关要求。 (2)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中的要求,完善生产场所工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同时加强现场督管,于现场工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减轻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六条,建议用人单位对作业人员配发的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更换,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4)加强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工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知识,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以.大限度保护身体健康。 (5)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6)有新、改、扩建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三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