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陕西惠延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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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官池镇科技园区续业路南段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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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陕西惠延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 陕西惠延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专业从事铁路、公路、水电、市政等建设领域施工机具非标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逐步形成铁路、公路、市政钢模系列、隧道施工衬砌台车系列、隧道施工机具设备、液压翻爬模板系列、水电大坝滑动模板机具系列等。近年来惠延机械凭借良好的信誉、可靠的质量,业绩稳步上升,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惠延机械自行研发制作的自行式液压水沟电缆槽一体机、大斜井台车,钢筋帮扎一体机等产品技术已相当成熟,并远销国内外各个施工工地,为适应国内隧道新规范、新标准,惠延机械专门研发防水板台车、喷淋自动养护台车,全液压栈桥等新产品。逐步形成了集设计、研发、制作、销售、安装售后专业一条龙服务体系,公司本着时刻对产品负责,永远让客户满意的理念,更好的为用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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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刘李夕、张丽华 |
调查时间 |
2020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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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张丽华、刘李夕、曹昌健 |
采样时间 |
2020年11月4-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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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电焊弧光、粉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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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工作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并保持警示标示清晰,应统一进行管理,要做好日常维护,对出现变色或破损等现象的警示标识应及时更换,并在现场设置公告栏。 (3)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5)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